实施电子缴税后,纳税人开户银行在扣缴税款成功后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并在第二联(回单联)上加盖银行转讫章交纳税人,纳税人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纳税人网上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和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均可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纳税人确需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明均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如涉及办理退税的,可以“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二联(回单联)复印件作为退库申请书的附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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