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政务公开
区域金融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公告信息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
四川省分行
>
金融知识
>
金融创新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字号
大
中
小
文章来源:
2013-11-05 17:56: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十五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85214789 传真:028-85223556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