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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96号提案的回复

  陈星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整顿银行系统销户难的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分行立即对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有关情况开展调查,经研究并征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的意见,对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一、银行对于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服务情况

  (一)销户资料。

  企业申请销户向银行提交的基本资料主要包括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缴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和结算票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企业在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缴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遗失或损毁原开户许可证应出具相关说明。

  (二)销户时限。

  经调查,目前企业申请银行结算账户销户且账户符合正常销户条件,各银行均表示能及时审核企业申请资料,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大部分银行能够在申请当日完成销户,少数银行至迟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户。若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处于异常状态,存在有应付未付托(委)收款项或其他应收未收款项,未还清贷款、欠息,未结清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账户资金未结清情形,需要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以及相关账户资金结清后,银行才能按正常流程办理销户。

  二、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销户的制度规定

  (一)关于销户办理时限的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银行在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文印发)第二十三条“企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规定向银行提出销户申请。银行应当对企业销户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销户条件的,银行应及时为企业办理销户手续,不得拖延办理……”。

  (二)关于销户办理人员以及资料提交的规定。

  《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存款人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附式9)。属于申请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五十四条“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文印发)第二十三条“……企业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收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

  (三)关于不能办理销户情形的规定。

  《办法》第五十三条“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存款人和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银行提供的账户服务并非政务服务。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主要是明确账户业务办理方面的基础性要求,在此基础上银行可根据情况与存款人进行具体约定。

  三、银行优化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流程的措施

  经调查,目前银行已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流程。具体如下:

  一是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销户预约体系。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官方微信小程序、电话等线上渠道或前往线下网点,采取多种方式发起销户预约申请,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是探索建立销户预申请办理机制。如交通银行的企业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提交销户预申请,银行审批后通知企业现场办理销户,有效缩短客户在网点办理销户审批等待时长。

  三是推行销户跨网点受理机制。如兴业银行支持企业在开户网点所在城市的其他网点办理销户,提升了同城销户服务的便捷性。

  四是加强账户业务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账户业务培训,确保对企服务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账户业务知识,准确有效解答企业针对开销户时长、开销户资料等问题的咨询。

  四、金融监管单位提升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服务的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高度重视银行销户服务状况,持续督促各银行优化账户服务。

  一是指导银行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督促银行严格按照《办法》《实施细则》《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落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21〕260号)各项要求,鼓励银行在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前提下支持线上办理小微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变更和撤销业务。

  二是持续加强账户服务监督管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督促银行持续完善消保工作体制,强化合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畅通投诉渠道,注重收集消费者体验反馈,加强账户销户投诉事项的溯源整改,深入开展投诉问题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督促银行完善优化账户管理流程,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投诉发生,持续营造良好金融消费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要求银行在营业网点公示本网点、上级管理行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三级咨询投诉电话,组织建设运用“四川省账户服务留言板”及时响应客户诉求。

  三是持续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配合。响应企业注销政务服务延伸办理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指导银行接入政府“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支持企业通过政府服务平台向银行发送销户申请,预约柜面办理时间,提前做好销户准备,减少企业往返银行网点次数,提升销户办理效率。

  五、下一步有关工作

  下一步,我分行将督促银行在依法合规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账户销户服务。一是持续开展银行网点明察暗访,督促银行落实账户服务相关要求。二是支持银行优化服务流程,加大电子技术在账户销户服务方面的运用。三是指导银行加强账户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进社区、进企业,利用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网站等线上渠道,广泛宣传账户相关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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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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