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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污损人民币如何兑换

字号 文章来源: 2015-06-02 0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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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等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兑换标准为: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按原面额一半兑换。
 
票面剩余部分少于二分之一的,不能兑换。
 
纸币呈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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