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80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规范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四川省辖内被授权的360个人民币真伪鉴定机构及84个外币真伪鉴定机构公示如下(见附件),按上述规定涉及货币真伪鉴定的个人和单位,可根据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就近申请货币真伪鉴定。
附件:1.四川省货币真伪鉴定机构信息公示表(人民币业务).xls
2.四川省货币真伪鉴定机构信息公示表(外币业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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