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和总行授权,四川省分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负责在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二是负责管理四川省金融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四川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和建议。三是负责管理四川省货币发行、信贷征信、经理国库以及反洗钱等工作。四是防范化解四川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五是管理四川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六是负责管理四川省辖内人事、内审、党务等工作。